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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與資訊管理學系學術研究獎勵辦法

一、目的:鼓勵本系教師加強從事具國際水準之管理相關研究,全面提昇本系學
術研究水準及學術地位。
二、對象:本系之專任教師。
三、程序:學術委員會於每年八月蒐集系上所有專任教師上一學年度之研究成
果,並於九月底前完成統計量表,於十月十五日前提交系教評會依『獎勵項
目』審核,以決定得獎人數及方式,並於十月三十日前公告之。
四、獎勵項目:由管院提撥本系之學術研究獎勵圖儀經費,依相同之比例分配予
有論文發表之教師。
五、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其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