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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與資訊管理學系學術資源分配要點

一、本要點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各院系(所)學術資源分配要點」訂定之,以獎勵及協助本系教師提升學術水準。
二、本系學術資源包括實驗室空間、圖儀費、工作時間(教學、研究、服務之工作負擔)及其他可分配之學術資源。
三、依循本系「重點發展目標
四、本系圖儀經費本著大學部圖儀費專款用於大學部教學之原則,依循本系「」為本系重點發展方向,且學術委員會應定期提出執行情形報告及改進意見。
圖書儀器設備費分配辦法」運用之。
五、本系圖儀經費分配在鼓勵教學、研究、服務三方面之額度悉依本系「學術研究獎勵辦法」、「鼓勵教學資源分配辦法及教學優良教師推薦辦法」及「鼓勵服務資源分配辦法及服務優良教師獎勵辦法
六、本系實驗室空間分配,除滿足每位教師最低實際需求外,以學群研究發展為優先考量。各學群所需實驗室應經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設立,其儀器設備需求,得向圖儀設備委員會提出申請,並依年度報告學群之成果。」分配之。
七、本著研究生選擇研究興趣之受教權應受尊重之精神,及教師專長應適度發揮之需求,本系每位教師指導碩士班研究生人數同一年級以不超過五人為限,必要時系主任得協調之。
八、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報請院長、校長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