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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微生物及免疫學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

成功大學微生物及免疫學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

97.12.09 所務會議通過

99.05.18 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09.04 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03.14 微免所課程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為規劃及審議本所課程,爰依「國立成功大學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四條規定,特設置本所「課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本會旨在合理安排課程之學分及學期分佈、聯繫授課教師、教學之規劃與實施,以期達成學生學習之效果與教學目標。

三、本會召集人為所長,委員由本所專任教師 4 名(含所長)及碩士班學生代表、所外學者、產業界代表各 1 名組成,專任教師代表由老師互推;學生代表由碩二學生互推;所外學者與產業界代表由所長遴選。委員均為無給職;除召集人及學生代表外,任期皆為二年,連聘得連任一次。

四、本會以每學期開會乙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五、本會職掌如下:

(一)、依據教育部及校院所訂標準,修訂本所全部必、選修課程之學分數。

(二)、課程的規劃及協調。

(三)、授課教師的安排與協調。

(四)、執行本所課程評鑑相關事宜 (包括教材審查)。

六、本會開會時,應有三分之二(含)以上之委員出席方得開議,需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之同意方得決議。並得視事實需要,由召集人邀請其他有關人員列席報告或說明。

七、本要點未盡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八、本要點經所務會議及院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報請院長核轉校課程委員會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