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下載法規原始檔

 

國立成功大學數學系圖書委員會組織規程

中華民國84年2月24日系務會議修訂

第一條 本系依據系組織規程,設置圖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設委員七人,由左列人員組成之:

一、當然委員:系主任。

二、推選委員:由系務會議自本系專任教師中:1分析、2代數、3幾何、4機率統計、5計算機、6其他學門各推選一人,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之。

三、由推選委員中互推一人為召集人。

 

第三條 本會負責籌劃左列事項:

一、規畫及執行系圖書及期刊之增購與刪減。

二、提供或推薦各學科之教科書。

三、圖書館之規劃。

 

第四條 本會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

 

第五條 本會開會時得視事實需要,由召集人邀請其他有關人員列席報告或說明。

 

第六條 本組織規程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