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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數學系「林宜禧教授獎」遴選與獎勵辦法

100 年3 月17 日99 學年度第1 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獎項係本系接受北美洲成大校友基金會(NCKU-NAAFI)捐贈及本系自行募集或管理之
數學系基金所設置,旨在紀念一生無私奉獻之故林宜禧主任。


第二條 本獎項係表彰本系老師於教學、研究、輔導、服務具有等價貢獻堪為表率者。由系主任
邀集三位以上專任教師組成遴選小組。曾獲選系、院、校級優良教師,優良導師,或各
項學術獎章得主,得優先遴聘為委員。


第三條 本獎項之遴選,每年辦理一次,其程序如下:
一、教學方面:與本系教學特優教師遴選合併辦理,唯全系教師均可為候選人。
二、輔導方面:與本系優良導師遴選合併辦理,唯全系教師均可為候選人。
三、服務方面:評量分為(i)學術服務,(ii)教學服務,(iii)行政服務及(iv)服務滿意度調查
四部份,各佔25%。
學術服務:主要評量教師籌辦及參與各式學術活動及國際學術組織;邀
請國際學者來訪;擔任期刊編審;申請研究計畫或產學合作
等。
教學服務:主要評量教師至各國、高中演講,擔任各級科展評審,資優
教育輔導,設計或擔任服務學習課程指導老師等。
行政服務:主要評量教師參與校內各項委員會,負擔本系各項考試試務
工作,分擔本系各項行政工作等。
服務滿意度調查:由系主任與教師互評。
以上詳細配分表格及問卷由本系另行設計。
四、研究方面:上述三項評比各項成績均位於前10 名之教師,其最近三年之著作由本系
辦理外審,外審名單由遴選委員會決定之。


第四條 前條四款成績加總後排序,成績最高者獲頒「林宜禧教授獎 (傑出獎)」,可獲頒獎金6
萬元,獎牌一面,成績次高者獲頒「林宜禧教授獎 (優良獎)」,可獲頒獎金4 萬元,獎
牌一面。唯實際獎金額度必要時得隨基金募款支用情形彈性調整。


第五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