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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數學系課程小組分組要點

中華民國97年6月18日系務會議訂定

第一條 本系依據系組織規程第三條第四點訂定『課程小組分組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條 本系全體專任教師依專長,分為基礎數學(微積分)、分析、代數、幾何、機率與統計、計算數學、應用數學等七個小組;所有教師需至少參與一小組,必要時得由系主任指定之。小組每年得重組一次,各小組中互推一人為召集人。

 

第三條 各小組任務為:

一、小組學程之規畫,並向本系課程委員會建議。

二、處理本系課程委員會所分配之課程開設。

三、協調分配小組成員開課事宜。

 

 

第四條 各小組開會之時序及工作:各小組每學期至少開會乙次,並得視實際需要召開臨時會。

 

第五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