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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系館規劃委員會組織章程 |
國立成功大學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系館規劃委員會組織章程 83.09.26 八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94.09.26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96.03.05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規劃本系系館空間使用與發展,特設系館規劃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系助理教授以上之專任教師票選五人(若有其他候選人與得票數前 第三條 本會之職權為處理本系左列事項 一、 規劃本系館現有空間之使用與發展,及未來因需要變更等相關事宜。 二、 訂定各實驗室之管理辦法。 三、 因應系館各樓層空間未來需要等規劃事宜。 四、 執行各樓層空間之管理與評鑑。 五、 執行系所務會議或系主任所長交辦之有關事宜。 第四條 本會於委員擬提案討論時,由召集人召開。 第五條 本會開會時需有應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含)始得開議,另需有出席人員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始得決議。 第六條 委員會建議之事項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未及召開系務會議時得經系主任同意後實施,並在最近期之系務會議中追認,追認不通過時該案無效。 第七條 本組織章程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