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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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細胞生物與解剖學研究所碩士論文考試程序表 |
一、 口試委員推選召集人(指導教授不得擔任召集人) 二、 召集人宣布考試開始 三、 召集人邀請指導教授介紹碩士班研究生 四、 召集人介紹論文考試委員 五、 研究生論文演講三十分鐘 六、 研究生接受委員考試 七、 研究生退席、考試委員評定成績 八、 召集人當場統計分數、發表結果 九、 登記成績並簽名 十、 研究生入席宣布成績 十一、 論文委員在論文考試合格證明書上簽名 十二、 召集人宣布論文考試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