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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系館門禁暨教室管理辦法

100學年第二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通過(101.06.27)

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通過修正(104.6.24)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修正(108.6.19)

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系館門禁暨空間使用管理辦法

一、為維護本系館門禁及增進空間使用責任,特設立本辦法。

二、系館於工作日早上八點開館,下午五點閉館,其餘時間實施門禁。

三、本系門禁系統以教職員識別證、學生證刷卡進出。凡退休、離職、離校、休學、退學等離開本校之情況,該卡之權限將同步註銷。

四、非本系編制內教職員或在學學生,但於門禁時間須進入系館,可事先向系辦申請臨時門卡。

五、出入系館之教職員生及申請臨時門卡者,應善盡保管責任及進出系館務必維護門禁。如任意複製或借予他人使用,以違規論處。

六、系館空間使用:

(一)除一樓閱覽室(25125)開放時間為早上八點至夜間十一點止,其餘教室須先登記始得使用,使用時間同閱覽室。

(二)申請人應於當天歸還鑰匙至系辦公室;如於下班時段借用空間,則請於隔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前歸還鑰匙。

(三)使用空間後,申請人應回復原狀並維持整潔,垃圾應分類放置適當處。離開前,務必關閉相關設備電源。

(四)系館為國定古蹟,禁止任何有損建築結構之動作。

(五)不得轉借他人,並禁止任何不當行為。

(六)同時如有違反上述規定及「國立成功大學教室守則」,則須提供系內服務十小時,並停止申借十二個月;情節重大者,依校規處理。

七、本管理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