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下載法規原始檔

 

4-6 國立成功大學統計系暨數據科學研究所教師薪傳與永續成長辦法

第一條 為協助本系 (所 )新進教師提昇其教學品質、精進專業知能、熟悉學生輔導技巧、
提昇研究成效及傳承系 (所 )務經驗,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針對系 (所 )上新進專任教師,由系主任 (所 長 )協調資深教師擔任其薪傳教師
(mentor),以提供教學、研究、服務與輔導學生等事項之諮詢服務。由學術研究委
員會召集人、教學課程委員會召集人及薪傳教師組成新進教師專業成長輔導小
組,負責輔導其專業成長,為期三年。由系主任 (所 長 )督導之。
第三條 專業成長輔導小組依照以下原則規範與新進教師互動。
(一) 由學術研究委員會召集人主導,邀請資深教師、相關領域研究優良教師或國
際期刊 SSCI/SCI主編,分享投稿國際期刊的經驗與心得,以及分享跨國性計
畫申請之過程與經驗。
(二) 由 教學課程委員會召集人 負責邀請教學優良的教師,定期舉辦咖啡時間分享教
學經驗與心得,以提高教學品質。
(三) 相關活動資訊之蒐集及傳遞由本系 (所 )職掌教務和課務的職員負責。
第四條 薪傳教師依照以下原則規範與新進教師互動。
(一) 得主動與新進教師密切地聯繫,提供教學、研究及服務之經驗與具支援性的
建議,使新進教師能瞭解升等有關教學、研究、服務與學生輔導之規定與內
容,並協助新進教師拓展人際關係及研究網絡。
(二) 新進教師應與薪傳教師密切聯繫,並反應教學、研究、服務,或生活上的任
何問題。如有需要,新進教師可就申請計畫、撰寫專業論文及投稿,諮詢薪
傳教師意見,並請薪 傳教師提供修改建議。
(三) 邀請在各研究計畫領域上,經驗豐富之教師,分享撰寫申請計畫書之經驗及
要訣,以協助新進教師申請計畫。
(四) 協助新進教師加入專業領域資深教師主持的研究領域團隊,爭取科技部整合
型計畫案,或產學合作計畫案。
(五) 鼓勵新進教師參加本系 (所 )每週舉辦之學術演講、管理學院與教務處教師發
展中心舉辦之活動,及學務處主辨之導師知能研討會。
第五條 由本系 (所 )電腦技士負責通知新進教師院圖儀設備費;由本系 (所 )職員負責通知
新進教師研發處的相關補助。
第六條 新進教師未取得科技部計畫時,本系 (所 )提供新進教師 (1)業務費 10,000元,用以
購買額外需求之辦公室設備 (除系上統一提供之辦公室設備以外 );;(2)圖儀費
10,000元;元;(3)英文期刊投稿、編修費英文期刊投稿、編修費20,000元。以上補助以一次為限,須檢據核元。以上補助以一次為限,須檢據核銷。銷。
第七條 新進教師如以本校名義發表在新進教師如以本校名義發表在SSCI或或SCI的國際期刊論文,可在期刊接受後半的國際期刊論文,可在期刊接受後半年內,根據榕園統計文教基金會管理辦法第四項第六點,向榕園申請研究獎助,年內,根據榕園統計文教基金會管理辦法第四項第六點,向榕園申請研究獎助,獎助金額視研究成果數量與期刊排名而定。獎助金額視研究成果數量與期刊排名而定。
第八條 本系本系(所所)提供薪傳教師輔導費每年每人提供薪傳教師輔導費每年每人5000元,此費用僅用於支付輔導新進教師元,此費用僅用於支付輔導新進教師所需之費用,須檢據核銷。所需之費用,須檢據核銷。
第九條 系所經費不足補助上述費用時,系主任系所經費不足補助上述費用時,系主任(所所長長)可根據榕園統計文教基金會管理辦可根據榕園統計文教基金會管理辦法第四項第八點,向榕園統計文教基金會申請經費。法第四項第八點,向榕園統計文教基金會申請經費。
第十條 本辦法經系本辦法經系(所所)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