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校相關學系欲轉入統計系就讀者,得填寫轉系申請表,並需提供有利審查之 資料(含自傳、讀書計劃、轉系動機、及成績單等),向註冊組申請,進入審查程 序。 二 轉系(含降轉)標準,依下列規定: (一) 在轉系前修畢微積分滿6學分且成績達70分以上者。 (二) 學年總平均70分以上者。 (三) 未修習微積分者,大一學業總成績名次需在該班前1/5。 三 合於以上標準之申請者,得視本系缺額情形,酌量核准轉入本系就讀。 四 本要點於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