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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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研究生研究論文獎勵辦法 |
2003.10.9研究發展委員會訂定、2007.3.28各組所長會議修正通過、 2008.3.27各組所長會議修正通過 2010.3.26所長會議修正通過 2011.11.1研究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
一、 為提倡學術研究風氣,獎勵本院研究所研究生從事醫學研究工作,提昇本院學術研究水準,特訂定本獎勵辦法(下簡稱本辦法)。 二、 凡本院博士班學生或碩士班學生在學期間經各所推薦後参加,醫學院於每年五月期間舉辦研究所研究日(Research Day),由研究生做研究論文口頭報告,經評審產生優秀研究論文者,給予獎金公開獎勵。 三、 博士班學生包括基礎醫學研究所、臨床醫學研究所、環境醫學研究所、健康照護科學研究所及藥學生物研究所等,優秀論文獎得主每位給予獎金三萬元及獎牌一面,由醫學院院長公開頒獎及表揚。碩士班學生依各所規定参加進度報告後,由所推薦参加進度報告人數的20%,再参與研究日的論文競試。碩士班研究生則依性質分成三組。先依各所規定参加進度報告後,由所推薦参加進度報告人數的20%為佳作,再参與研究日的論文競試,各組最後再依参加研究日論文競試人數的10%,產生優秀論文獎得主,每位給予獎金一萬二仟元及獎牌一面,其餘佳作給予獎狀一面,由醫學院院長公開頒獎及表揚。 四、 各組研究日的論文競試應設評審小組,本公正的原則,根據研究論文的品質依書面資料及口頭報告各佔百分之五十,書面資料以論文投稿的型式撰寫並事先繳交。 五、各組的評審小組由各所依参加學生人數比例推薦審查者,每組評審人數在六至九人間,各組評審老師互選產生召集人,經討論後制定當年的評審辦法,評分標準應事先公告,讓學生遵循。 六、本辦法由經「研究生研究論文競賽所長會議」同意及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