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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年度最佳論文評選辦法 |
1987.09.29 研究發展委員會訂定、1991.06.26研究發展委員會修正通過1991.09.09 研究發展委員會修正通過、1993.02.25研究發展委員會修正通過、1996.10.15研究發展委員會修正通過 1997.09.30研究發展委員會修正通過、1999.11.08研究發展委員會修正通過、2000.05.01研究發展委員會修正通過 2005.12.06研究發展委員會修正通過、2006.03.09院務會議修正通過、2007.12.11研究委員會修正通過 2008.11.04、修正通過2011.01.13研究發展委員會修正通過、2011.12.07研究發展委員會修正通過 |
一、為表揚成功大學醫學院(以下簡稱本院)教師之優良學術論文,特設立年度最佳論文獎;參選之 論文分為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及人文醫學組三組,參選老師依據論文屬性可自由選擇參選組 別,研究委員會有最後裁定參賽者組別決定權。 二、年度最佳論文須在本院完成具有獨立研究精神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三、(一)、得獎論文名額以基礎、臨床與人文醫學各一篇為原則。 四、凡當年一月至十二月之學術論文(Case Report 除外)發表於 SCI 優良期刊者(IF>20),由研 究委員會審定後直接頒予年度最佳論文獎。 五、由研究委員會推薦校內外專家評審,每篇論文三人(院內專家不得多於一人),針對第二條第二 款之論文辦理審查。 六、論文之評審,分為二部份,第一部份為專家評分,論文之評審,第二部份為 SCI 之 Impact factor 點數乘以 30%計分或發表期刊在該學門領域排名 10%(含)內,以 6 分計算再乘以 30%計分。 二部份總合分數最高者,經研究委員會決議認可後頒予年度最佳論文獎。 第一部份:專家評分,僅分三等級:傑出、優等、普通;傑出得分 9-10 分,優等 5-7 分,普通 2-3 分。 第二部分:Impact factor 點數乘以 30%(以收件截止日前所取得最新者為準)計分。 舉例如下:例一:J.B.C. 一篇:評審一:傑出;評審二:傑出;評審三:優等;Impact factor: 6.636 總分為 10+10+6+6.636 x 30%=27.9908。J.I. 一篇:評審一:傑出;評審二:優等; 評審三:優等 Impact factor:7.262 總分為 10+6+6+7.262 x 30%=24.1786。A.J.P. 一篇: 評 審 一 : 傑 出;評審二:傑出;評審三:傑出; Impact factor : 3.075 總分為 10+10+10+3.075x30%=30.9225。結果:A.J.P.該篇當選。」 七、得獎論文每篇給予獎牌一面,圖儀費 40 萬元,請院長公開頒獎並刻名於院史館以茲獎勵。 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本委員會修訂,經院長同意後公布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