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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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圖書館募款辦法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Guidelines for the Library Fund Raising |
87.03.04 第437次主管會報通過 93.11.03 第587次主管會報修正通過 95.05.17 第618次主管會報修正通過 97.01.23 第649次主管會報修正通過 |
第一條 為籌措圖書館運作及發展所需之經費,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募款所得之款項納入校務基金,應用於下列範疇: 一、採購圖書資料。 二、購置圖書館各項設備。 三、支援圖書館其他運作事項。
第三條 本館除對捐款者致感謝函、於館刊及圖書館網頁上刊登捐款者名錄外,另依下列方式回饋捐款者: 一、捐款金額達新臺幣十萬元以下者,致贈「圖書館榮譽之友」證一張,並依圖書館相關規定每萬元即提供各項服 務一年。 二、捐款金額達新臺幣十萬元(含)以上,一百萬元以下者,致贈「圖書館榮譽之友」證一張,並依圖書館相關規定 提供各項服務二十年。 三、捐款金額達新臺幣一百萬元(含)以上者,致贈「圖書館榮譽之友」證一張,並依圖書館相關規定提供終身服 務,另報校褒揚。 四、持有圖書館榮譽之友證之服務內容: (一)借閱冊數:5冊(件)。 (二)借期:21天。 (三)可免費使用多媒體資料。 (四)可申請館際合作服務。 (五)到館使用電子資源。 五、捐款金額達新臺幣十萬元(含)以上者始可至醫學院分館借書。
第四條 對本校有大額捐款者專案辦理。
第五條 本辦法經圖書委員會討論,並經主管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