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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圖書館圖書委員會設置辦法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Rules for Establishing the Library Committee

79.05.02 第113次行政會議通過

85.04.17 84學年度第4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88.10.20 88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94.128.28 94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07.10 100學年度第4次校務會議延會修正通過

第一條

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四條第七項訂定國立成功大學圖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設置辦法。

 

第二條  

本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之:

一、當然委員:以圖書館館長為當然委員兼召集人。

二、院推薦委員:設十三至十四人,由校長分配名額請各學院推薦校內專任教師聘任之,任期二年,每年改聘二分           之一,得連聘之。

三、學生委員:學生會推舉二人擔任,任期一年,得連任之。

 

第三條   

本會審議下列事項:

一、經費之分配與運用。

二、管理章則。

三、中、長期發展計劃。

四、其他有關改進運作事項。

 

第四條

本會每學期開會一次為原則,遇有重要事項,得召開臨時會議,開會時得通知有關單位代表列席說明。

 

第五條

經本會審議通過之案件,送請校長核定後辦理,另應將本會工作情形或建議事項提行政會議報告。

 

第六條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