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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教育研究所高教深耕獎學金補助要點 |
114年5月12日 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所務會議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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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國立成功大學教育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為提高本所教育品質,激發學生學習興 趣與動機,落實培養學生之競爭力,特訂定本要點。
二、經費來源:由高教深耕計畫獎學金經費支給。其獎勵總金額,以當年度獲補助經費為依據。
三、申請資格與獎勵金額:本所在學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學生在活動期間,從事本要點第五點 之各項活動,依其表現予以累計獎勵點數。學生獎勵金額按當年度可使用之經費,依其獎勵 點數累計加總計分後給予獎勵。
四、活動期間:前一年度8月1日至當年度7月31日,申請截止日為當年度8月10日。
五、計算方式:本所學生於活動期間參與下列各項競賽或學術活動。 申請獎學金依下列各項活動做以下之點數計算: (一) 參與國外專業相關競賽並獲得表揚,最高獎勵8點。 (二) 參與國外專業相關競賽,最高獎勵5點。 (三) 參與國內專業相關競賽並獲得表揚,最高獎勵4點。 (四) 參與國內專業相關競賽,最高獎勵2點。 (五) 參與國外學術或研究活動,並發表研究成果,最高獎勵5點。 (六) 參與國內學術或研究活動,並發表研究成果,最高獎勵3點。 (七) 發表研究論文於SSCI、SCIE、SCI、A&HCI、EI收錄之國際期刊者,最高獎勵10點。 其他國際期刊,最高獎勵5點。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其點數乘以1;作者排序第2,其點 數乘以0.6;作者排序第3,其點數乘以0.2;作者排序第4(含)以下,不計點數。 (八)發表研究論文於TSSCI、THCI收錄之國內期刊,最高獎勵8點。其他國內期刊,最高獎 勵4點。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其點數乘以1;作者排序第2,其點數乘以0.6;作者排序 第3,其點數乘以0.2;作者排序第4(含)以下,不計點數。 以上獎勵,依個人表現予以獎勵,得按項加總累計。
六、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乙份(請至本所網頁表單下載)。 (二)學生證影本乙份。 (三)競賽活動須提供相關佐證文件與會場照片1張;國內外學術或研究活動須提供會議議 程與論文發表照片1張;發表期刊論文須提供論文接受函與期刊等級證明。
七、審核程序 由教育所所長擔任召集人,邀請本所3位教師組成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核定獎勵點數、 獎勵金額分配等事宜。
八、本要點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