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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工學院趙學長捐款補助延攬國際優秀人才申請與審核試行要點 |
115年1月15日工學院系所主管會議通過 115年4月2日工學院系所主管會議修正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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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立成功大學工學院(下稱本院)為延攬國際優秀人才及提升國際交流量能,趙學長特於北美成大校友基金會捐款設 立補助基金,補助本院辦理延攬及邀請國際優秀人才。為辦理延攬及邀請國際優秀人才補助經費之申請與審核等事 二、本要點經費來源:由趙學長每年捐贈款項,於北美成大校友基金會設立補助專戶逕行支應。 三、申請方式及延攬與邀請對象:以本院編制內專任教師或系所主管為申請人,延攬與邀請對象以目前在國外之專家學者 為限。申請表格及檢附資料,另訂之。 四、補助項目及額度如下: (一)休假研究:依本校延攬優秀人才實施要點規定,延攬國際優秀人才至本校進行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休假研究,補 助機票費、生活費或教學研究費,至多美金三萬元。 (二)短期訪問:依本校邀請國外學者短期訪問補助實施要點規定,邀請學者至本校進行短期訪問、教學或研究,補助機 票費、生活費或教學研究費,至多美金一萬元。 (三)學術講座:依本校邀請國外學者短期訪問補助實施要點規定,邀請國際特別傑出人才(如院士)至本校進行學術講 座,補助機票費、生活費及演講費,至多美金一萬元。 (四)師資延攬: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規定,延攬國際優秀人才至本校應聘面談,補助機票費及生活費,至多美金五仟 元;延攬國際優秀人才回國任教,補助搬遷費,至多美金一萬元。 五、補助之申請、審查及經費撥付: (一)補助申請:由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及相關文件,隨時向本院提出申請。補助經費用罄時,停止申請。 (二)補助審查:由本院院長邀集副院長、本校專任教授及捐贈人共5至7人共同審議補助國際優秀人才之項目及金額,原 則上每年召開2次審查會議,必要時得視情形召開。 (三)補助經費撥付:本院將審查結果通知北美成大校友基金會,並確定受延攬人已到校開始履行申請補助之項目後,由 北美成大校友基金會直接撥付給受延攬人。 六、申請人應於受延攬人完成交流活動離校返國後一個月內,或受延攬人到校任聘為專任教師後一個月內,向本院提交執 行成果報告。 七、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本要點經本院系所主管會議通過後,試行實施二年,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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