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下載法規原始檔

 

國立成功大學周昌弘院士生命科學獎學金設置要點

114.12.10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系務會議通過

一、 設立宗旨: 周昌弘院士為鼓勵本校生命科學系學生在生命科學方面有傑出研究著作貢獻, 特設立「周昌弘院士生命科學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以嘉惠莘莘學子,並訂定本要點。

 

二、 獎學金經費來源:周昌弘院士捐款新臺幣壹佰萬元整,捐贈予國立成功大學校務基金獎學金專戶,並以該專戶投資取得收益及孳息作為獎學金,本金永不動用。

 

三、 本獎學金獎勵方式:

(一) 博士班30,000元整及獎牌。

(二) 碩士班15,000元整及獎狀。

(三) 大學部5,000元整及獎狀。

 

四、 本獎學金名額:每學年博士班、碩士班及大學部各一名,並得視當年度投資取得收益及孳息,酌予調整本獎學金之金額及人數。

 

五、 申請資格: 凡具有本校生命科學系正式在學學籍之學生,不含新生、休學生、延畢生及曾獲得本獎學金者。

 

六、 申請資料:

(一) 申請表

(二) 無違反學術倫理法律責任聲明書

(三) 在學證明

(四) (指導)教授推薦函

(五) 相關著作或專利(無則免):著作論文、研討會發表、海報張貼、獲獎紀錄、專利申請、其他等傑出事蹟之相關資料。

 

七、 申請時間:每學年上學期辦理一次,於公告期間內備妥文件向系辦提出申請。

 

八、 審查程序:

    評審委員設置:生命科學系主任及專任教授三名、生命科學系系友會會長,共5人。

(一)初審:申請人提出申請,並繳交上述文件,由本獎項評審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

(二)複審:通過初審之申請者,進行口頭簡報研究內容(報告時間10分鐘、問答時間5分鐘)。

 

九、 本獎學金之得獎名單,經本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公告之。

 

十、 本要點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