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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兼任教師開課要點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3次教學課程委員會(1140508)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1140611)

一、本系為因應系所發展並基於輔助教學與研究之實際需要,特訂定本要點,作為課程安排之準則。(以下稱本要點)

二、本系兼任教師應符合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或「聘請兼任專家擔任教學要點」各職級教師之資格。

三、兼任教師開課時,應以下列原則辦理:

(一)兼任教師之開課以本系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研究所專業科目為優先。

(二)兼任教師每週授課時數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每學年至多開設二門課程。

四、兼任教師申請續開課程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以本系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研究所專業科目為原則。

(二)參酌前一學期該課程學生填寫之教學意見反應調查意見。

五、審查程序

(一)系上退休之兼任教師,經教學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委由系主任邀請開課,以原有之專業選修課程為原則。

(二)非本系退休兼任教師之新開課程,須經系教學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始可開設。

六、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