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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兼任教師開課要點 |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3次教學課程委員會(1140508)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114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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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系為因應系所發展並基於輔助教學與研究之實際需要,特訂定本要點,作為課程安排之準則。(以下稱本要點) 二、本系兼任教師應符合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或「聘請兼任專家擔任教學要點」各職級教師之資格。 三、兼任教師開課時,應以下列原則辦理: (一)兼任教師之開課以本系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研究所專業科目為優先。 (二)兼任教師每週授課時數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每學年至多開設二門課程。 四、兼任教師申請續開課程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以本系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研究所專業科目為原則。 (二)參酌前一學期該課程學生填寫之教學意見反應調查意見。 五、審查程序 (一)系上退休之兼任教師,經教學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委由系主任邀請開課,以原有之專業選修課程為原則。 (二)非本系退休兼任教師之新開課程,須經系教學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始可開設。 六、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