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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人工智慧學程聯盟學分學程委員會設置要點

114.5.21 113學年度第 3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一、國立成功大學(下稱本校)為因應產業亟需人工智慧人才,提升學生於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系統之能力,並配合教育部臺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TAICA,下稱AI聯盟)整合教學資源,設置人工智慧學程聯盟學分學程委員會 (下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委員會置委員7至9人,由教務長擔任召集人,其餘委員由教務長遴聘本校人工智慧領域相關專任教師擔任之。本委員會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
三、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 執行AI聯盟所規劃之學分學程及規劃課程開設事宜。
(二) 盤點校內常規課程:依AI聯盟提供之學程規劃書,盤點校內可採認之 課程。
(三) 審核學生修習AI聯盟課程及認證相關事宜。
四、本委員會以每學年召開會議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五、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教育部臺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計畫暨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六、本要點經校課程委員會通過後 ,陳請校長核定後 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