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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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交管系胡德興學長急難救助辦法 |
113.05.20師生委員會議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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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本系胡德興學長對於交通管理科學系暨電信管理研究所學生家庭突遭重大變故所衍生之相關經濟問題。為使本系所學生 能安心向學,特捐贈新台幣20萬元並訂定本辦法嘉惠學弟妹。 第二條、本系所學生註冊且在學期間,凡遭受下列變故,因而影響家庭生計,致經濟來源困難時,得向本系申請救助: 第四條、申請急難救助,應檢附下列文件: 第五條、急難救助金視個案狀況,每人次補助新台幣壹萬元至貳萬元為上限,由導師、主任及師生委員會召集人共同商定補助金 額。 第六條、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系所師生委員會修訂之。 第七條、本急難救助辦法經本系(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