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2.24教務暨研發會議通過 109.03.26系務會議通過 112.06.08 教務暨研發會議通過 112.06.15 系務會議通過
在不增加本系所師資員額、經費及不影響系所課程安排和學生選課情形下,本系專任教師課程減授時數原則如下: 一、本系授課小時折減規定之認可項目如下(兩項擇一): (一)獲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者,得減授2小時。 (二)金額五十萬(含)以上產學合作計畫之教師可減授2小時課程。 二、如有下列多項減授時,擇一辦理,且減授時數不得併入超授鐘點計算。 (一)擔任學校一、二級主管之教師,每學期每週得核減4小時。 (二)初聘教職未滿3年之助理教授,全學年授課小時可最低9小時。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學術研究傑出者,得申請折減授課時數,經本系所同意後提院教評會核定,方可降低為全學年授課時數 9小時。 1.獲頒國科會「總統科學獎」、「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傑出研究獎(學術類、產學類)」、「傑出技術移轉貢獻 獎」、「吳大猷先生紀念獎」等獎項。 2.獲頒教育部「國家講座」、「學術獎」。 三、折減之計算:以當年度之績效折減下學年的開課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