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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敏求智慧運算學院競賽獎勵要點 |
112.11.06院務會議通過 |
一、為鼓勵國立成功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敏求智慧運算學院(以下簡稱本學院)學生積極參與國內外各式學術性及專業競賽,提升本學院學術及研究風氣,並為本學院爭取榮譽創造佳績,以提高本學院之學術地位及聲譽,特訂定本要點。 二、適用對象須參賽時為本學院在學學生,並以本學院名義報名參加校外單位與本學院相關領域之學術及專業競賽,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國際性學術競賽。 (二)中央部會及各大專院校舉辦之全國性學術競賽。 (三)旺宏教育基金會所舉辦之專業競賽。 三、補助及獎勵方式: (一)補助項目 1.報名參加國內競賽並全程參與者,得補助交通費、住宿費及報名費。 2.出國參加國際性競賽者,請依本學院「教研人員及學生出席國際學術活動補助要點」申請補助。 (二)獎勵標準及獎勵金金額上限如下: 1.第一名或相當等級之獎項,獎勵金上限為新臺幣(下同)3萬元。 2.第二名或相當等級之獎項,獎勵金上限為1萬5仟元。 3.第三名或相當等級之獎項,獎勵金上限為1萬元。 4.佳作或相當等級之獎項,獎勵金上限為5仟元。 每項獲獎作品以獎勵一次為限,如為團體競賽獲獎,由參賽得獎人自行分配獎勵金。 (三)如參賽學生已獲相關差旅費等補助,則本學院審查後不重複補助或獎勵。 四、每學期依本學院公告時限內,填具申請表併同相關證明向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 五、本獎勵金之審核由各學程委員會辦理,結果送院長核定。 委員現任或曾為申請人之指導教授者應自行迴避。 六、每學年經費總額為30萬元,但本學院得視整體財務狀況調整。 七、經費來源為本學院捐贈收入。 八、本要點由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