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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普渡雙聯組普渡大學教師訪問授課補助試行要點

一、 國立成功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士班普渡雙聯組(以下簡稱本組),為補助美國普渡大學教師來校訪問參與授課,促進兩校學術與專業領域知識交流,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經費來源:自籌學雜費收入。
三、 補助對象:
(一) 於普渡大學擔任教師,至本校進行訪問授課。
(二) 前款教師如因教學需求,其隨行教學助理一名。
四、 依前點補助之普渡大學教師,訪問授課為期至多四周,內容如下:
(一) 與本校教師合作開設彈性密集課程,授課時數至少18小時以上。
(二) 參與分享教學與學習經驗。
(三) 促進本校與普渡大學間之合作夥伴關係,開發聯合課程或研究專案。
五、 補助項目與金額:
(一) 教師:
1. 機票費:依機票檢據核實報支,最高補助新臺幣十萬元。
2. 交通費:依本校至我國各機場間之往返金額核實報支。
3. 日支費:每日美金430元,包含訪問授課、住宿及餐費等生活費用,至多補助28日。所得類別為薪資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所得稅扣繳事宜。
(二) 隨行教學助理:
1. 機票費:依機票檢據核實報支,最高補助新臺幣六萬元。
2. 交通費:依本校至我國各機場間之往返金額核實報支。
3. 教學助理費用:每小時美金33元,依受邀教師提報之實際協助時數計算。所得類別為薪資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所得稅扣繳事宜。
4. 住宿安排:得由本校安排學人宿舍。
六、 本要點補助相關業務,由國際事務處負責辦理。
七、 本要點經普渡雙聯組系主任會議與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試行至113 年7 月31 日止,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