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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管理學院院設專班暨學位學程學術委員會設置要點 |
110年12月22日110學年度第1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111年6月8日110學年度第4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成功大學管理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推動本院院設專班暨學位學程學術規劃與發展,特設「國立成功大學管理學院院設專班暨學位學程學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會任務如下: (一)規劃本院院設專班暨學位學程發展相關事項。 (二)研擬本院院設專班暨學位學程招生及入學相關事項。 (三)研擬本院院設專班暨學位學程修業、畢業相關規定。 (四)審核本院院設專班暨學位學程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學位資格審查等學術相關事項。 (五)其他有關發展相關事項與重大政策。 三、本會置召集人一人,由院長擔任。委員若干人,由院長自院設專班暨學位學程主管、非屬系所專任教師及合聘專任教師、各系所支援之專任教師等遴聘組成。 本會委員為無給職,任期一年,得連任之。 四、本會以每學期召開一次為原則,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必要時得臨時召集之。 五、本會得視實際需要,邀請校友、企業界人士、社會賢達或學生代表等列席提供意見。 六、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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