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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科學系暨電信管理研究所學術資源分配辦法 |
1.為獎勵及協助本系/所教師提昇學術水準,特訂定本學術資源分配辦法。 2.學術資源包括研究空間、圖儀費、工作時間(教學、研究、服務之工作負擔)及其他可分配之學術資源如研究生獎助學金等。 3.學術資源之分配均應經本系/所相關委員會評審,如空間委員會、圖儀委員會、研發委員會等,評審之主要依據為本系/所教師在教學、研究及服務之貢獻。 4.本系/所各項學術資源分配原則及相關細則如下: (1)本系/所空間除教學與研究必須使用部分外,依服務績效分配,其辦法見本系/所空間管理與分配辦法。 (2)本系/所教師個人研究設備費,依教學及研究績效分配,其辦法見本系/所圖書儀器設備費分配辦法。 (3)本系/所教學及研究助理,依教學及研究績效分配,其細則見本系/所教學及研究助理分配細則。 (4)除教學及研究助理外,其餘獎、助學金之分配辦法見本系/所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5)本系/所教師指導碩士班研究生人數,依研究績效分配,其細則見本系/所教師指導碩士研究生人數分配細則。 (6)對本系/所未來發展或學術研究有貢獻者之獎勵辦法見本系/所研究發展獎勵補助辦法。 5.本辦法有疑義時由研發委員會決議。 6.本要點及相關辦法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報請院長審核,會研發處轉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