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下載法規原始檔

 

企管系學生選課辦法

106.04.11 系課程委員會通過
106.04.14 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6.11.30 系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


1. 本系所有課程不接受紙本選課,不要拿特殊因素加選單給老師簽名。
2. 如確有特殊因素,必修課程將在教室可容納人數範圍內採登記方式加
選。登記後視教室容量依以下順序優先遞補:
(1) 本系同學(高年級優先)。
(2) 該科目為學生本系必修科目之外系同學(高年級優先) 。
(3) 該科目非學生本系必修科目之外系 4 年級以上應屆畢業同學。
(4) 其他年級外系同學(依登記順序) 。
3. 選修課程原則上不受理,如有特殊因素另議。
4. 受理登記時間:開學第一週的週五中午 12 點前。請至企管系三樓辦公
室登記。
5. 登記截止後,系辦將逕依上述順序進行手動選課作業。同學可於開學
第一週的週五下午 3 點起自行上網查詢是否已加選到課程。第三階段
若課程仍有餘額,請同學自行上網加退選。
6. 上述事項之執行倘有爭議,授權系主任處理。倘仍有爭議,則召開課
程委員會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