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5月11日 經捐贈人同意後由校長核定實施
一、王景益先生為感念母校栽培之恩,特於母校七十五及八十週年慶提供本獎學金計新台幣155 萬元,獎助本校大一全校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菁英班之清寒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國立成功大學傑出校友王景益先生清寒優秀獎學金申請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申領條件如下:
(一)本校大一全校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菁英班正式註冊在學之一年級學生。
(二)家境清寒。
三、獎學金金額:每學年核定名額三名以內,每名獎學金伍萬元,按月支領伍仟元,支領期間十個月(10 月至隔年7 月)。
四、申請手續:申請表、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戶籍謄本及清寒證明,提送教務處招生組。
五、申請時間:每年9 月15 日至10 月5 日止。
六、本辦法經捐贈人同意後由校長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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