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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大一全校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 學雜費及住宿費獎助要點

一、 為鼓勵優秀高中生就讀國立成功大學(以下簡稱本校) 大一全校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並獎勵在學期間成績優異者,特訂定「國立成功大學大一全校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學雜費及住宿費獎助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大一全校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學生第一學年學雜費及住宿費全免,自第二學年起,前一學年學業成績達80 分以上或全班排名列前25%者,免當學年學雜費,獎助期間適用至第四學年止。
三、 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者,取消本要點各項獎助,但因特殊重大事故經校長核准,仍得核予獎助。
四、 本要點經主管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