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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全校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委員會設置要點 |
106年08月22日全校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委員會議通過
一、國立成功大學全校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整合本學程相關課程,培養跨科際領域人才,依據「國立 二、本學程設「全校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學程會議),由下列人員組成之: (一) 當然委員:本學程主任(兼召集人)、本學程專任教師。 (二) 學生代表:由本學程學生推選1人。學生代表出席本學程會議,以該次會議討論議題與學生權益相關者為限。 三、本學程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召集人因故無法出席時,由與會委員推派委員一人代理 四、本學程會議審議事項如下: (一) 學程師資聘任。 (二) 學生申請抵免學分之審核。 (三) 招生、學位授予審定等相關業務。 (四) 其他有關學程之相關業務。 五、本學程會議應有委員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議;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得決議。 六、本學程會議應備書面紀錄,記載開會日期、地點、出(列)席人員、議題、討論與決議等,必要時得錄音或逐字記 七、本要點未盡事宜,悉以會議規範相關規定辦理。 八、本要點經本學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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