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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史穗》編輯委員會組織及審查辦法 |
94學年度第二學期籌委會編輯委員會議(95.03.24) 94學年度第二學期編輯委員會會議(95.03.29) 108學年度第二學期編輯委員會會議(108.03.23) |
一、本系所出版之《史穗》承接原《史穗》傳統,每年出刊一次。
二、為確保及提高本刊之學術學準,成立「史穗編輯委員會」進行編輯作業,所有投稿皆須經過客觀、公正及嚴格的審查作業。 三、為求《史穗》的穩定發展與永續經營,「史穗編輯委員會」採用「執行主編責任制」,由執行主編組成「史穗編輯委員會」負責《史穗》事務。 四、「史穗編輯委員會」之組織如下: 1.執行主編由本系碩、博士生擔任,須為編委會成員,任期一年,可連任,由編輯委員會選舉產生。編輯委員會成員需在招生期間加入見習,招生期為每學年之下學期。 2.被推薦為執行主編者,應在一個月內籌組完成「史穗編輯委員會」。 五、由「史穗編輯委員會」邀請系上老師(人數不限),出任「史穗編輯委員會學術顧問」,強化「史穗編輯委員會」之陣容。 六、編輯委員會進行論文審查作業視為機密,各委員均應遵守職業道德,非經公開程序,不得自行對外公開審查作業之相關資料。 七、論文審查流程如下: 1.「史穗編輯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會議,執行主編需負責會議之召開及準備內容。針對稿件(包括專題論文、書評與翻譯等)進行初審。初審包括本刊所要求之格式條件,若不符合者將退搞。通過初審之稿件將送交各專業領域老師審核。編輯委員會須在收稿後兩星期內完成初審,審查老師在一個月內完成復審。 2.老師審查結果分為「推薦刊登」、「修改後即可刊登,不必再審」、「修改後再審」、「不宜刊登」等四種。視老師的審查結果決定刊登與否,主編擁有刊登最後決定權。 八、《史穗》出版時間與工作流程程: 1.隨時收件,稿件收到後三個月內完成審查。 2.出版日期:每年六月到九月 九、投稿須知及投稿格式,同《成大歷史學報》或《新史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