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開放對象為國立成功大學全體教職員
第二條 共構實驗室設置地點位於電機系館 92x28 室
第三條 開放時間
(1) 每週一至週五共有四個時段,原則上分成早上時段 (9:00~12:00)、下午時段(14:00~17:00)
(2) 確切的開放時間列於「共構實驗室借用申請表」內。
第四條 借用辦法流程
(1) 參考預約時間表,並於使用前一週填寫申請表格
(2) 管理員審核
(3) 使用共構實驗室雕刻機
第五條 自備耗材及操作
請自備電路檔(包括 GTL、GBL、TXT、GKO 檔)雕刻,刀具本實驗室提供。若有操作疑慮或者軟體使用問題請洽實驗室管理員,由專門人員進行操作。
第六條 收費標準
本系教職員生以「收費基準一」作收費,非本系的校外單位以「收費基準二」 作收費。計算累計時數,未滿 1 小時而超過 30 分鐘者,以 1 小時計,未滿 30分鐘者,以 0.5 小時,詳細收費基準請參考「共構實驗室借用申請表」。
第七條 實驗室注意事項
(1) 實驗室內勿高聲喧嘩與嬉戲。
(2) 禁止私竊實驗室公物(如:書籍、電腦硬體設施)。
(3) 珍惜與愛護實驗室的資源設施。
(4) 進入實驗室應保持安靜,不得喧嘩、嘻戲或飲食。
(5) 破壞設備器具者,應負賠償責任。
(6) 實驗室內所有儀器、耗材使用後務必歸回原位,保持整潔,方便下位使用者使用
(7) 使用中若發生異狀,應即刻停止並告知實驗室負責人員處理。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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