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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畢業專題課程實施要點 |
107 年 4 月 12 日系所務會議通過 |
第一條電機工程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培養學生整合所學與解決實務問題之能力,提出各學群之選修「畢業專題」課程。特訂定電機系畢業專題課程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一. 本課程分為三學群:電路與系統學群畢業專題(一)(二)、電子與材料學群畢業專題(一)(二)、電腦與通訊學群畢業專題(一)(二),分別於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開設。各學群各設一名專題課程教師。 四. 學生依個人研究興趣選定所屬學群內之專題指導教授,並在每學期選課確認截止日前,將專題指導教授同意書送至系辦備查,逾期不得再更換專題指導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