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敏求智慧運算學院教師延伸合聘要點
2020.08.10 院長核訂
2020.10.20 院務發展與管理委員會備查
2022.02.16 本院院務會議通過
2022.03.16 院務會議通過
一、 「 國立成功大學敏求智慧運算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院務推動與發展需要, 特訂定「 國立成功大學敏求智慧運算學院教師延伸合聘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教師延伸合聘係指由校內其他單位合聘一位教師至本院服務, 以學年為單位延伸合聘之。延伸合聘教師不得影響其在原主聘單位之權利義務,且不佔雙方單位之師資員額。
三、 每學年度末( 6月15日前)本院學程或研究中心主管得評估並提報次學年度延伸合聘教師推薦名單(含緣由及佐證資料等),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後聘任並核發聘書。 每學年度末得對延伸合聘教師進行評量。
四、 延伸合聘教師在本院得:
(一) 開授課程。
(二) 受本院研究中心邀請參與中心研究工作並主持研究計畫。
(三) 指導本院研究生。
(四) 兼任本院主管。
(五) 參與本院相關事務。
上述工作酬勞標準另訂之。
五、 本要點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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