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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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生命科學系教學助理分配原則 |
一百零三年三月十三日系務會議通過 108.2.14. 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
一、 上學期分配助教之實驗課程:普通生物學(含職治、物治)、生物統計學、生命科學討論、動物生理學、生物化學、微生物學、服務學習、生命科學概論、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產學創新。
二、 下學期分配助教之實驗課程: 普通生物學(含職治、物治)、遺傳學、生態學、生命科學討論、服務學習、生命科學概論、生物多樣性、生技產學策略導向與管理、基因體與生物技術理論與實作。
三、 除原規劃之實驗課程外,本系大學部課程70名以上學生班級,授課教師可申請教學助理一名,協助作業批改、成績登入等教學相關事宜,教學助理由該學期申請擔任助教之本系研究生中尋聘。若提出申請教師過多,擬視申請課程之選課人數排序及該年度教學助理經費,決定獲得助教名額之課程。
四、 教學助理之申請請於第二次選課結束後一周內提出,未於規定期限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不符合申請條件者,請自行以其他經費聘請助理。
五、 所有申請案需經研究所獎助金委員會通過,若有臨時異動,系所主管可依授課性質及加退選截止後正式修課人數調整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