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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外語中心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
107.06.07 文學院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 |
一、國立成功大學外語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推動與規劃全校外語教學及相關業務,依據本中心設置辦法第十條規定,設國立成功大學外語中心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要點。
五、本委員會開會時,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始得開議;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決議。本委員會得視需要,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列席或說明。
六、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