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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恩典獎學金推薦辦法

98年12月9日9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恩典獎學金」為幫助成大法律學系清寒學生安心求學,特設置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恩典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本獎學金名額:肆名(由捐款人審核名額)。

一、獎學金金額:壹仟美元至伍仟美元之間,視申請者實際需要而定(分上下學期兩次發放)。

二、 設置期間:自九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始。

三、具有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本獎學金:

(一) 法律學系大學部一年級至四年級均可申請。

(二) 家境確實清寒或遭逢重大變故,致經濟困難者。

四、 申請辦法如下:

(一) 第一次申請者請繳交下列證件:

戶口名簿影本、入學考試成績單影本、前學期成績單(新生請附高中三年成績)、家扶中心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國稅局免稅證明,或其他可供佐證之證明文件。

(二) 繳交自傳一份,細述下列各項:

1. 家庭人口結構和經濟來源,申請人的住址和電話。

2. 申請人的中學名稱。

3. 二名長期鄰居或朋友大名和電話,請註明相識年數。

4. 說明求學經過(從初中、高中、到大學)。

5. 說明如何支付高中和大學的學費和生活費。

6. 註明申請人在那些項目期望得到幫助,金額多少(例如:學雜費、書籍費、住宿費等等....)。

7. 如有取得其他獎助學金須一併告知。

五、 提供之資料務必真實。任何不誠實行為將被取消申請資格。獎學金發放後才發現欺騙行為者,絕對依法追溯並請校方懲處。

六、 申請時間:於每年3月底、10月底前向成大法律學系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七、已獲得本獎學金者,可依下列規定申請續領下一學年獎學金:

(一) 上學期結束後繳交前學期的成績單。

(二) 每學年結束後除繳交成績單外,並須繳交年度報告一份,其內容包括:

1. 一年來作為一個法律學系學生對生活的感想和未來的展望。未來一年所需幫助的項目和數目,如取得其他獎學金應一併告知。

2. 一年來家庭及經濟來源的重大變化(全家經濟收入狀況及相關稅證明等)。

3. 寒暑假期間從事法律相關之社會服務經歷。

4. 對本獎學金的期望與提供可改進之處。

八、未來期許

冀望各位法律人未來能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益處的人,憑藉每一個人自身所擁有的聰明才智,秉持「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回饋社會,維持真實的公平正義。並且將來在經濟許可時,設立同樣的獎學金,受惠更多莘莘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