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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線上補強英文課程選課與學習評量規定

104.05.28 103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105.05.19 104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14.12.18 114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為滿足學士班學生修習「線上補強英文」課程(以下簡稱本課程),以符合各學系訂定英語能力指標之需求,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學士班學生英語能力指標檢核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訂定本規定。

二、修畢核心通識外國語言之英語課程4學分,未能達到就讀學系訂定之英語相關能力指標學生,始得修習本課程。

三、本課程為零學分,修課期間為一學期,成績以六十分為及格。成績及格方可畢業,不及格者得重複選修。

四、本課程評量項目及比例:

(一)   一般生:

1.        網路課程內容評量,占學期總分30%。

2.        期末英語綜合能力評量,占學期總分70%;本綜合能力評量相當於CEFR 之B2等級。

(二)   身心障礙學生:

1.        網路課程內容評量,占學期總分50%。

2.        期末紙筆網路課程總結評量,占學期總分50%。

五、本課程期末英語綜合能力評量:

(一)   一般生:

1.        採用線上測驗,於每學期期末舉行,學生須注意日期、地點及場次,依規定參加評量。

2.        每學期第9週後開放網路報名、繳費及場次選擇。若考試當天因故未能到考,可於原登記場次考試結束後進入報名系統辦理補考登記,無須再次繳費。報名網址、報名日期及補考日期,另行公告。

(二)   身心障礙學生:

1.        無法參加期末線上測驗者,應於每學期退選截止日前,向學務處心理健康與諮商輔導組資源教室提出申請。經資源教室輔導老師評估確認後,由資源教室統一彙整名單提供授課教師,適用身心障礙學生之課程評量方式。未提出申請者,視為一般生,須參加期末英語線上測驗,並依照一般生課程評量方式計算成績。

2.        經確認適用身心障礙學生之課程評量方式者,一律採用紙筆測驗,由授課教師出題,測驗內容為網路課程內容。測驗時間比照全民英檢測驗時間規定,得延長原時間1.5至2倍。但有特殊個案情形,經資源教室輔導老師評估後,得予延長。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收費標準:

(一)   每人每次參加本課程期末英語綜合能力評量,須繳交檢測費新臺幣250元。

(二)   學士班學生:

1.    正常學期:

(1) 僅須繳交檢測費。

(2) 延畢生修課者,須繳交檢測費及1學分之學士班學分費。

2.    暑修:

學生須繳交檢測費及暑期學分費,學分費則依本校「暑期開班授課實施辦法」收費規定辦理。

(三)   本校碩博士班學生如選修「研究所線上英文課程」:

1.    正常學期:

(1) 111學年度以前入學者:須繳交檢測費及1學分之碩博士班學分費。

(2) 111學年度(含)以後入學者:須繳交檢測費。

2.    暑修:

學生須繳交檢測費及暑期學分費,學分費則依本校「暑期開班授課實施辦法」收費規定辦理。

七、本規定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規定中華民國114年12月18日修正通過之第五、六、七點,自115學年度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