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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課程規畫委員會組織章程 |
國立成功大學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課程規畫委員會組織章程
一、本系依工學院文第工字秘041號下設課程委員會,以規畫、評估及審核本系之課程。 二、本課程規畫委員會之委員由本系教學小組成員擔任,但得聘非教學小組之成員為其委員。 三、本課程規畫委員會召集人由教學小組召集人兼任,並擔任工學院課程規畫委員會之委員。 四、本課程規畫委員會之職掌: 1.規畫本系專業必修及選修科目 2.規畫本系相關專業學程供學生選擇 3.評估本系課程之內容(分量),銜接性與學分數是否適當 4.規畫本系學生所需之通識課程 5.執行本系課程自我評鑑相關事宜 五、本組織章程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