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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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圖書館珍貴資料使用服務要點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Library Guidelines for Use of Special Collections |
107.05.31 館務會議通過 107.10.24 圖書委員會報備 110.03.18 館務會議通過 110.03.26 圖書委員會修改報備 |
一、國立成功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供讀者使用本館特藏之珍貴資料,並兼顧妥善保存原件之任務,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珍貴資料,指存放於本館珍貴資料區之圖書資料,包括: (一)本校1946年(含)以前之館藏日文舊籍。 (二)專家或本校教師建議宜閉架保存並經本館評估後移存之圖書資料。 (三)其他經本館評估須移入該區保存之圖書資料。
三、本館珍貴資料採閉架管理,不提供外借。讀者調閱珍貴資料須填具調閱申請單,經本館審定同意後,通知申請人於保留期限內洽本館業務負責組別調閱使用。
四、珍貴資料調閱及使用時間如下: (一)調閱申請:線上申請或到館填具調閱申請單後,送交一樓服務台。 (二)使用時間:本校上班日週一至週五9:30至16:30,於指定地點閱覽。調閱資料至遲應於當日使用時間結束前辦理歸還手續。 (三)遇有特殊情況時,本館得於事先公告後,變更使用時間。 (四)保留期限:每一申請件經核定後,自本館通知次日起保留3天(不含例假日)為原則,逾時未取以棄權論。 (五)調閱冊數:每次之調閱冊數以10冊(件)為限。 (六)凡通過調閱申請者,須憑本校識別證、學生證、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教師證、護照等足以證明個人身分之有效證件,始得提閱。
五、下列珍貴資料原則上不提供原件調閱,惟本校教職員工生以專案申請且經本館核准者除外: (一)紙張脆弱、蟲蛀嚴重、硬化黏結、裝訂易於受損、破損、脫頁等書況不佳者。 (二)凡已有數位資源、影印本或採其他方式重製者。 (三)珍善本書籍。 (四)其他經本館認定不宜提供調閱者。
六、讀者使用調閱資料時,須對珍貴資料慎加愛護,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必要時依館方要求戴上手套及口罩後再使用資料。 (二)在指定之閱讀區內閱覽。 (三)凡欲重製珍貴資料者,限以相機、手機等與攝影有關之器材翻拍,不得影印或以其他有損原件之方式重製,並應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 (四)不得在珍貴資料上塗寫任何文字或記號。 (五)不得以任何方式壓置於珍貴資料上。除鉛筆外,其他書寫用具請勿接近珍貴資料,避免對資料原件造成汙損。 (六)閱讀珍貴資料時,應將資料平置桌上,不得直立、斜放、捲摺。 (七)翻閱珍貴資料時,應從書口下端小心翻頁,不宜用力或急速掀頁。 (八)任何足以損及珍貴資料之行為,均應避免。 若有違反上述規定之行為時,本館將立即停止其使用。經勸導無效者,得依本館讀者違規處理辦法予以記點或請其離館。 倘有污損、破壞或不當攜出珍貴資料之行為,悉依本館讀者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七、本要點經館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並向圖書委員會報備,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