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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國立成功大學體育健康與休閒研究所畢業學分規定要點(109學年度起入學適用)(課程規劃表請下載電子檔)

國立成功大學體育健康與休閒研究所畢業學分規定要點

(109學年度起入學適用)

一、為規劃體育健康與休閒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碩士班各領域之課程,茲訂定「國立成功大學體育健康與休閒研究所畢業學分規定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依本所設立宗旨與教學目標,規劃運動科技產業、健康管理、休閒管理三個領域。97學年起入學之研究生須於畢業前修完本所之共同必修課程與各領域之選修課程,各領域規劃之課程分述如下:

(一)基礎專業課程:以研究方法訓練為主,凡本所之研究生均得修習此部份之10學分課程,(修外系所相關統計學學分,需經指導教授認可)。

(二)核心專業課程:以學習該領域基本專業課程為主,各領域之研究生須至少修完2門核心專業課程。

(三)專業選修課程:以培養各領域專業能力為主,研究生須至少修完3門專業選修課程。

(四)跨領域課程:以訓練跨領域專業知能為主,須選修其他領域所開設之2至3門課程(含本所及外所課程各1門)。

三、凡經所長及指導教授同意轉換領域之研究生,得在畢業前完成該領域之修課規定。

四、本要點經課程委員會訂定,提至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