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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動物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85 年9 月26 日動物管理委員會訂定
93 年2 月27 日動物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
93 年4 月15 日院務會議通過
97 年10 月23 日動物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
97 年11 月13 日院務會議通過

一、成大醫學院為督導本院動物中心之業務及審議與實驗動物相關之重要事項,設置「動物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本會由醫學院教師十五至十八人組成,動物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並由醫學院院長指派院內教師二人分別擔任正、副召集人。原則上每三個月召開委員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委員會議。
三、委員會議需有半數委員出席方能開議。決議事項需經過半數(含)出席委員同意。
四、本會的職掌:
(一)審議動物中心的基本營運方針。
(二)審核動物中心的預算及決算。
(三)審查動物中心本年度及下年度工作計劃。
(四)審議動物中心其他營運相關的重要事項,包括:
1. 訂定實驗動物使用、引進、淘汰原則。
2. 審定實驗動物價格及代養費。
3. 其他相關事項。
五、本委員會得邀請非委員列席,聽取報告及意見。
六、每次委員會議之決議事項應送院務會議,經院長核定後執行。
七、本章程經委員會訂定,提交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其修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