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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 會計學系轉系條件

會計系 107 學年度轉系條件:

 

一、平轉:

1. 各學期操行成績須達 75 分以上,且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未修習 微積分(一)或已修習微積分(一)但未 60 分及格者,上學年學業總成 績須名列該班前 1/10;

已修習微積分(一)且成績及格者,上學年學 業總成績須名列該班前 1/2。

2. 繳交自傳、讀書計畫及其它有利審查之資料。

3. 經本系審查小組書面審查通過(或面談)。

4. 轉系申請人為轉學生身分者,請附前一學校成績以利審查參考。

5. 每系轉入學生不超過兩人。 二、降轉:同平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