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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攀岩場使用管理要點 |
105年1月27日課外活動指導組組務會議通過 109年11月9日學務主管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成功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有效管理攀岩場地,並維護使用安全,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校攀岩場管理單位為學生事務處學生活動發展組(以下簡稱活動組),並得委託成功大學登山協會(以下簡稱成大山協)協助管理。 三、攀岩場管理人員分為下列兩類: (一) 經成大山協認可之本校學生管理員。 (二) 成大山協校外攀岩教練。 四、攀岩場之使用,應遵守下列安全注意事項: (一) 本校學生及教職員工使用前,須經本校攀岩場學生管理人員同意;校外人士使用前,須經校外攀岩教練同意,始得使用。 (二) 使用人應確實遵守「國立成功大學攀岩場安全攀登規則」(附件一)與安全告示事項。 (三) 初次使用者,須簽署「攀岩場安全攀登規則之個人資料表」(附件二)及「攀岩場安全攀登規則之切結書」(附件三)。 (四) 使用人進行攀登活動前,應確實填寫「國立成功大學攀岩場每日健康聲明表」(附件四)。 (五) 使用人應在其攀登能力範圍內進行攀登。無攀登能力或越級攀登者,應先完成成大山協攀岩訓練或攀岩場攀岩課程後,始得進行攀登。 (六) 前款攀岩訓練及課程,本校得委由成大山協擬訂。 五、攀岩場之安全管理與開放權責如下: (一) 攀岩場之開放與安全管理,由攀岩場管理人員負責。 (二) 攀岩場之開放,須由本校學生管理員於社團管理系統申請,通過後始得使用。 (三) 攀岩場於高度2公尺處以下,須以帆布包覆岩牆並上鎖,於非開放時段未經同意,不得自行開啟使用。 (四) 使用人若違反安全攀登規則或有管理人員認定之危險攀登行為,管理人員應立即制止,並禁止其使用。 六、攀岩場開放時間如下: (一) 週一至週五晚上7時至晚上10時。 (二) 寒暑假期間開放時段,由成大山協另行公告。 七、攀岩場屬本校財產,禁止塗污、破壞及竊取相關設施設備,違反者應負賠償責任,並依法究辦。 八、使用人違反本要點規定,累計滿3次以上者,管理單位得禁止其使用攀岩場3個月。 九、本要點經學務主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