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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課程學習獎勵金頒發辦法

104/06/11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系務會議通過

1. 為鼓勵大學部學生努力學習必修課程及高考、技師應考科目之課程,特定訂本獎勵金頒發辦法。

2. 受獎勵之課程順位清單參見附件,所列課程得每年增補與調整。每學期獎勵之課程門數,由系主任視獎勵金預算多寡彈性調整。

3. 就選出獎勵之課程,每門依照學期成績分數排序獎勵5位水利系學生,在具有受獎勵資格的學生中,排序最高分的2位各頒發1,000元,排序第3至第5高分的學生3名,每名頒發500元,如遇同分,則以學期總平均成績排序。

4. 本學習獎勵金每學期初頒發一次,對象為前一學期獎勵課程的修課學生,由系辦公室統計各課程的學生排名,於開學後一個月內頒發。

5. 每位同學每學期僅可領取乙門課程的獎勵金。

6. 本獎勵金經費來源為水利系(所)教學研究發展項下對學生獎勵金之專項捐款。

7.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水利系學習獎勵金之頒發課程與優先順序

  1. 流體力學(1)
  2. 水文學
  3. 明渠水力學
  4. 土壤力學
  5. 水資源工程(1)
  6. 水資源工程(2)
  7. 施工管理與估價(營建與管理)
  8.  海岸海洋工程(1)
  9. 工程數學(1)
  10. 工程數學(2)
  11.  波浪力學
  12. 工程統計
  13. 流體力學(2)
  14. 結構學(1)
  15. 材料力學
  16. 工程力學
  17. 測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