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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教學優良教師獎勵與遴選要點 |
940615系務會議訂定通過 1030925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鼓勵教師之教學熱誠,以提高教學品質及成效,依據「國立成功大學教學特優教 二、本系教學優良教師遴選委員會由本系全體專任教師組成之,主任為召集人。 三、教學優良教師之遴選每學年辦理乙次,本系於每年三月辦理初選,由大三、大四學生採無記名投票。得票數最高之教師 四、「教學特優」獎一次核予三年,獲獎者自獲獎當學年度起三年內不再推薦;獲「教學優良」獎次學年度不再重複推薦。 五、獲推薦之教師應提交資料包括: 六、本要點於系務會議通過,報請校審議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