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物理系務會議組織及議事章程
83.01.11系務會議通過
109.04.15 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壹、 系務會議為本系的最高決策機構,其目的為順利推展系務,促進本系教學研究的
發展。
貳、 系務會議由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組成,系主任為主席。主席得邀請有關人員
列席。
參、 系務會議依下列兩種程序之一召開
一、系主任邀請召開,每學期至少召開三次。
二、系務會議組織成員四分之一以上,以書面列舉提案,向系主任提出要求召開,
系主任必須於二週內召開。
肆、 系主任須於開會一週前發出開會通知。
伍、 系主任應於系務會議中報告上次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情形。
陸、 系務會議提案可由下列兩種方式提出:
一、系主任和各委員會提出。
二、出席人員一人提出,二人連署。
柒、 凡經系務會議表決通過的議案,正式列入記錄,並做成副本,分送會議成員參考。
捌、 本系務會議設下列委員會:
一、教師評審委員會
二、經費委員會
三、空間委員會
四、課程委員會
五、學生輔導委員會
六、圖書委員會
七、計算機及網路委員會
八、學術委員會
九、招生委員會
並視需要得增設工作小組。各委員會應在系務會議中提出報告,各委員會組成及
職權另定之。
玖、 本會議組織章程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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