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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國立成功大學體育健康與休閒研究所圖儀費使用要點

ㄧ  為能有效分配及使用年度圖儀費,特訂定國立成功大學體育健康與休閒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圖儀費使用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所年度圖儀費使用規則如下:

(一)   本所年度圖儀經費應以申購圖書及教學研究用儀器為主。

(二)   因本校圖書館購書經費資源充裕,因此本所圖儀經費用於購買圖書部份以不超過總補助額度之10%原則。

(三)   本經費之申購以各領域為單位申購。

(四)   本所分配圖儀費比例為20%。

(五)   每年3月底至9月初由本所研究規畫委員會得針對各領域所提出預算進行審核及分配。

 

三  各學門分配比例計算公式如下:

分配比例=(各學門專任教師數× 1+各學門碩一碩二研究生數× 0.7)÷基數加總× 80%。

 

四  分配各學門之圖儀經費須經由研究規劃委員會通過,專任教師與研究生隸屬學門亦由研究規劃委員會認定。

 

五  本要點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