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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工程學系、微電子所暨電腦與通信所大學部、研究所及職員工獎勵辦法 |
電機工程學系、微電子所暨電腦與通信所大學部、研究所及職員工獎勵辦法 九十六年四月十三日工程與科技教育認證小組會議修訂通過 九十八年五月二十六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 為國際接合,本系所鼓勵大學部學生、研究所碩、博生及職員工參加英語 檢定通過學校規定門檻者,一律頒發獎章,若高於學校規定門檻者將頒發獎金或依據本校或本系所辦法,推薦優秀大學部學生、研究所碩、博生至國際知名學校交換使獲得雙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對職員工參加英語檢定通過者,頒發獎章及獎金,並送院、校提報優秀公務人員。 二、 為國際接合,本系所鼓勵大學部學生、研究所碩、博生及職員工參加學校 英語週或校外辦英語演講,若獲獎一律頒發獎章及獎金以資鼓勵。 三、 為國際接合,多元化學習,本系所鼓勵大學部學生、研究所碩、博生參加 各公司暑期公讀,若獲實習公司主管推薦學生,一律頒發獎章及獎金以資鼓勵或推薦優秀大學部學生、研究所碩、博生至國際知名學校從事短期研究,鼓勵同學在暑期參與大專研究計畫或專題研究獲得獎者一律頒發獎章及獎金以資鼓勵。 四、 為鼓勵系所職員工踴躍參加改善本系所環境綠化、空間美化、電力改善及 監督工程等,並獲系所主管肯定者,將送至院、校提報優秀公務人員。 五、 為鼓勵系所職員工踴躍參加各種校外活動、終生學習、校外競賽等若獲獎 一律頒發獎章及獎金以資鼓勵。 六、 為鼓勵系所大學部學生、研究所碩、博生具有創新能力、創意或論文等參 加校內外、國際競賽等獲獎者,一律頒發獎章及獎金以資鼓勵。 七、 本設置辦法經電機工程學系、微電子所暨電腦與通信所系所務會議通過施 行,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