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下載法規原始檔 |
電機工程學系、微電子所暨電腦與通信工程研究所聯合學術委員會組織章程 |
七十八年三月十七日系所會議修訂通過 |
一、組織: (5)兼任本系校外實習委員會,並依「國立成功大學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處理相關事宜。 四.開會:由系主任、微電子所所長、電通所所長或召集人視需要召開會議。 |
下載法規原始檔 |
電機工程學系、微電子所暨電腦與通信工程研究所聯合學術委員會組織章程 |
七十八年三月十七日系所會議修訂通過 |
一、組織: (5)兼任本系校外實習委員會,並依「國立成功大學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處理相關事宜。 四.開會:由系主任、微電子所所長、電通所所長或召集人視需要召開會議。 |